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钢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25 作者:樊金雷    编辑:樊金雷    来源:学工组、学生奖助工作组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学院本科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含特等奖)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金额及名额

宝钢优秀学生奖奖励金额为1万元/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奖励金额为2万元/人。全校共评选3名本科生(从中择优推荐1名学生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2020-2021学年单科成绩85分以上,平均成绩90分以上。(以上成绩不含任选课成绩)。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三、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电子版《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

2.学院审核申请学生资格,择优推荐1名学生至学生奖助中心,获推荐同学在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3.学校组织评审,确定上报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组织上报学生登陆宝钢教育基金会申请系统填写打印最终《评审表》,学院在《评审表》上签字盖章。

四、材料上交

请有意申报的同学于8月31日18:00前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交《评审表》和成绩单电子版,逾期不予接收。

五、注意事项

1.《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及在校期间所取得的优异成绩。

2.申请人应按“填表说明”要求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如出现填写马虎、敷衍了事情况,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3.近三年已获得宝钢优秀学生奖和优秀学生特等奖的学生不再重复申报。

4.对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工作组

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