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确保奖助、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已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2019级, 2020级学生按照《兰州大学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0年)》(附件1)和《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2019、2020级)(附件2)开展综合测评工作。
2.2021级学生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附件3)和《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2021级)(附件4)开展相关综合测评工作。
二、注意事项
1.请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在9月20日之前完成综合测评工作。
2.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在原学院、班级进行,外出交流学生成绩以教务处转换成绩为准。
联系人:张明华
电 话:5292716
邮 箱:zhangminghua@lzu.edu.cn
附件1.《兰州大学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0年)》
附件2. 《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2019、2020级)
附件3. 《兰州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方案(2022年修订)》
附件4. 《太阳集团tcy8722本科生综合测评管理办法》(2021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