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火箭军砺剑助学金”评选推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9 作者:张明华    编辑:张明华    来源:学生工作组、学生奖助工作组

各班级:

按照火箭军政治部群工联络局要求,参照往年做法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本学年“火箭军砺剑助学金”考察及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资助对象考察

1.考察对象

上学年享受过“火箭军砺剑助学金”的少数民族本科生;(已经毕业的学生不在此范围,名单见附件1)

2.考查内容

须从“德、智、体、美、劳”五方面对受助学生上学年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考察材料中应明确该生是否有违反校纪校规、是否有挂科、是否有不当使用助学金等行为;

3.考察意见

考察材料最后必须明确有是否适宜继续资助的结论;

4.考察材料需加盖学院学工组公章。

二、递补名额评选

(一)递补名额

学院已受助2019级本科生已毕业,本次递补名额在学院2023级新生中评选产生

(二)评选条件

1.在校在籍的少数民族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维护民族团结;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6.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生活简朴,后期可以认定为2023-2024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已资助的考察对象需满足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要求

8.同等条件下原建档立卡户学生优先考虑。

(三)评选要求

新评选产生的受助学生,需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问题后,确定为拟受助对象。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继续享受资助的学生及新增的拟受助学生,均需填写“火箭军砺剑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此表一式三份,按照表中说明填写,同时在智慧学工系统申请;

2.填写本年度拟受助学生汇总表,新增受助学生请在备注栏注明,电子版汇总表请发至辅导员张老师;(附件3,此表仅提供电子版)

3.新增的受助学生学院资格审核后,提交奖助中心,最终结果以全校公示为准,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资助方审批。

4.请各班级于9月23日17:00前完成系统填报并提交纸质版考察材料和申请表,纸质版交至榆中校区至公楼B209,同时发送电子版汇总表至zhangminghua@lzu.edu.cn,邮件标题:火箭军砺剑助学金+姓名+年级+班级,附件文件名:原文件名前加姓名。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31-5291716


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工作组

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