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弘扬我校“勤奋、求实、进取”的优良学风和“自强不息、独树一帜”的校训精神,根据《兰州大学学生荣誉体系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兰州大学本科生“隆基青年奖”和“萃英之星奖”评选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院本科生“隆基青年奖”和“萃英之星奖”评选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奉献担当;
(三)个人奖项申报学生需为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读本科生。
二、隆基青年奖
“隆基青年奖”旨在表彰理想信念坚定,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突出,勤奋求实进取,师生高度认可,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隆基青年奖”是学校授予学生的最高荣誉,每年评选1次,全校评选10名学生,授予“隆基青年奖章”。
除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崇高远大的理想抱负,有踏实肯干的担当作为,有吃苦耐劳的意志品质,有顽强拼搏的奋斗精神,是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中的优秀代表;
(二)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过硬,具有突出的实绩,在学生中有良好声誉,具有广泛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兰州大学“优秀学生标兵”称号。
申报人若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发展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赢得广泛赞誉,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萃英之星奖
“萃英之星奖”旨在表彰理想信念坚定,综合表现优秀,并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学生个人和集体。每年评选1次,全校评选100名学生和100个左右的班集体,颁发“萃英之星”荣誉证书。
(一)“萃英之星”个人奖
除基本条件外,须获得兰州大学“学生标兵”荣誉称号,并在以下各方面或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
1.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表现突出,在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优秀表现,发挥引领作用;
2.在专业学习、学术研究、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3.在体育比赛竞技、体育活动组织、体育精神与文化传播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4.在认知美、感悟美、热爱美、创造美、传播美中有优秀表现,在艺术竞赛展演和文化传播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
5.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等,主动弘扬劳动精神,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申报人若为国家、社会和学校发展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取得显著成绩、赢得广泛赞誉,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萃英之星”集体奖
“萃英之星”集体奖设“萃英之星十佳班集体”奖项10个,“萃英之星百优班集体”奖项100个左右,奖励当年度获得兰州大学“十佳百优”称号的班级。具体评选要求参见《兰州大学“十佳百优”班级创建工作实施办法》。
四、评选要求
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隆基青年奖”和“萃英之星”个人奖不得同时申报。
(一)人选推荐
“隆基青年奖”每学院推荐1人参与评选,各年级可推荐1人在学院内参评。
“萃英之星”个人奖按照学院本科生人数推荐,学生人数在1000人以下和1000人以上的学院原则上对照德、智、体、美、劳每类分别推荐2人和3人,各年级各类可推荐3人在学院内参评。“萃英之星”集体奖按照《兰州大学“十佳百优”班级创建工作实施办法》评选结果直接授予。
(二)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4月13日前)。学校开启申请系统,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登录系统进行申请,并向各年级辅导员提交申请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3份,模板及要求见附件1、2)。
学院评选(4月20日前)。学院组织评选,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名单,审核事迹材料,公示无异议后,审批系统,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学工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心。
学校评审(5月10日前)。学校成立评审小组,由学生奖助工作小组成员、师生代表等组成,开展材料审核评选和答辩评审工作。经评审,对符合申报条件但未获评“隆基青年奖”的申报人直接确定为“萃英之星奖”。“萃英之星”个人奖先开展材料评审,按照1:1.2进入答辩评审环节。两类奖项名单由学生奖助工作小组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
答辩安排具体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玉琼,联系电话:5292716
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工作组
太阳集团tcy8722学生奖助工作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