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2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太阳集团tcy8722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国家精准资助要求,更好的开展本学年各项学生资助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和《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将2018-2019学年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1.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生。

2.请各班级认定小组多途径了解、掌握学生家庭实际情况。重点关注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二、认定比例和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比例控制在班级学生总数的30%以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据《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要求执行。

三、认定程序

1.各班级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组建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小组,班长团支书自然生成,其余成员由班级投票选拔产生。工作小组成员应至少五人且为基数,工作小组成员确认后填写《太阳集团tcy8722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小组名单》,并经由班主任签字后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申请学生登陆兰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同时向班级工作小组提交申请书和《兰州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2)或能够证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

3.各班级工作小组成员在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下,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书、证明材料,按照细则规定,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和在校实际生活情况,认真进行评议,同时对往年确认的困难生信息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本班级(或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辅导员和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进行网上审核。

4.各班级在班级范围内对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进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最终名单,上报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辅导员汇总各年级情况将名单电子版发至tiangh@lzu.edu.cn。

三、进度安排

10月11日-10月15日,各班级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0月16日-10月17日,开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学生提交申请;

10月18日-10月23日,学院评议、公示、提交本院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10月24日-10月30日,学生处审批和公示;

10月31日,学校发文。

四、其他说明

1.学生纸质申报材料由学院存档保管,网上提交申请时也不需要上传附件。

2.填写申请时请注意如下情况:

(1)学生家庭信息应填写完整,“家庭人口数”、“家庭人均年收入”、“身份证”为必填内容,且输入数字时用半角;

(2)对于少数民族学生,姓氏和名字中间的“点”用句号“。”或“.”表示;

(3)“申请理由”的字数限制在350字以内。输入信息时不应出现#、&或*等字符。

五、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实施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的基础,请各班级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班主任、辅导员需与申请学生逐一谈话,详细了解学生及其家庭实际状况,严格审核学生提交信息,准确掌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兰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doc

兰州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pdf

太阳集团tcy8722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小组名单.xls

太阳集团tcy8722学院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xls

太阳集团tcy8722学工组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