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日期:2013-04-07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太阳集团tcy8722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公派研究生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增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而设立的。项目要求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选派到国外一流的学科和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兰州大学作为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十一五”期间每年将选派100名研究生赴国外学习。为保证此项目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派要求及条件

1.学科要求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选派学科的要求,结合我校学科状况和“十一五”学科发展规划,主要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选派。在与“985二期”基地和平台建设相关的学科以及“211”重点建设的学科中优先选派。学生申请可不受学科专业的限制,支持、鼓励文科和医学学科的学生申报。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人应为非在职脱产在读硕士研究生或优秀应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岁。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期限根据接收方学制以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书为准。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应为一、二年级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留学期限为6-24个月,具体期限根据接收方的要求以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书为准。

3.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业务素质,发展潜力大,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

(3)外语水平达到国外接收院校的要求。

(4)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在申请时须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需注明入学时间、专业方向、留学期限、费用负担办法等有关事宜);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提交国外高校出具的邀请函及国内外导师共同为其制定的研究计划。

4.资助方式

由国外院校、机构提供学费或由申请者本人申请学费减免,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国际旅费和在外留学期间的生活费。

5.激励措施

为了鼓励研究生导师利用与国外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关系积极推荐学生,并以此进一步推动导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增强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及国际交流能力,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导师每推荐派出一名学生,次年增加一名享有全额奖学金的博士生招生指标。

二、选派程序

1.成立兰州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家委员会和工作小组,指导并负责项目的实施。

2.专家委员会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学科领域内,根据我校的学科优势和学科发展需要以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确定年度选派学科、专业及名额分配。

3.相关学院指定专人负责选拔工作,根据学校专家委员会确定的年度选派学科、专业提出本学院的年度选派要求。选择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和发展潜力的学生纳入学校师资培养计划。

4.申请人根据学院的选派要求向学院提出留学申请,同时提交国外高校入学通知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邀请函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究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申请人应在导师的指导下事先联系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相关专业的导师,以获得接收证明;属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者,导师应负责为其落实国外的指导教师。

5.相关学院在对申请人业务条件、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后,确定年度派出的候选名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纳入学校师资培养计划的申请人。

6.项目工作小组汇总相关学院的候选者名单,初审后上报学校专家委员会审议,确定年度拟派出人员名单。

7.项目工作小组指导拟派出者准备申报材料,并将有关材料汇总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8.外事处负责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获准录取人员的派出。

三、派出管理

1.被录取学生须按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中要求的时间派出。

2.被录取学生在派出前须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学校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等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纳入学校师资培养计划者,须与人事处签订相关协议,并从派出之日起,按学校在职教师管理。

3.派出学生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同时,派出学生的国内导师应在学生派出期间负责与其保持各方面的联系,并适时地对其进行业务指导。派出学生应定期向国内导师报告其学习和研究工作进展。

4.研究生院、人事处、外事处将根据项目进展对相关学院选派工作及派出学生境外管理工作进行调研和评估。

四、回国管理

回国的各项手续办理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派出学生学成回校后,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与协议办理后续手续。如派出人员不按协议规定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或违反协议中的其他约定,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组织机构

兰州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家委员会和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1.兰州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家委员会

主 任:周绪红

副主任:郑晓静 甘 晖 景 涛

成 员:安黎哲 包国宪 陈熙萌 高新才 贺德衍

黄建平 李玉民 刘伟生 南志标 潘保田

王乃昂 王希隆 王志平 薛德胜 于安丽

余亚佳 杨 恕 张和平钟承奎 周又和

(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

2.兰州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工作小组

组 长:王文贵

成 员:李鹏君 李世勇 刘 菁

兰州大学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