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助学金评定通知

发布日期:2009-08-28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太阳集团tcy8722

入学前作为主要作者已正式发表SCI Ⅰ区或Ⅱ区论文的研究生,直接享受一等奖、助学金。所有在职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所有在外单位学习工作的研究生均不得享受一等奖、助学金。研究生所发文章,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兰州大学。符合此条件的同学请于9月1日前到我处提交个人文章。

其余博士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英语考试(时间9月2日星期三15:00,地点物理楼五楼学术报告厅),根据英语考试成绩排序确定享受奖、助学金等级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