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N-苯乙基-4-哌啶酮、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
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经国务院批准,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苯乙基-4-哌啶酮、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和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已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现将有关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和N-苯乙基-4-哌啶酮的管理
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简称4-ANPP,分子式C19H24N2,化学文摘登记号即CAS号21409-26-7,海关编码29333990.90;N-苯乙基-4-哌啶酮简称NPP,分子式C13H17NO,CAS号39742-60-4,海关编码29333990.90。该两种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二、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的管理
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简称β-氯代甲基苯丙胺,又名氯代麻黄碱、氯麻黄碱,分子式C10H14ClN,CAS号25394-24-5,海关编码29397190.12。该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中麻黄素类物质的有关规定。
三、溴素和1-苯基-1-丙酮的管理
溴素又名溴、液溴,分子式Br2,CAS号7726-95-6,海关编码28013020.00;1-苯基-1-丙酮,又名苯基乙基甲酮、丙酰苯、乙基苯基酮,分子式C9H10O,CAS号93-55-0,海关编码29143990.90。该两种物质按照《条例》附表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和进出口活动执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 商务部 卫生计生委 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2018更新)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13.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
14.N-苯乙基-4-哌啶酮
15.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6.溴素 7. 1-苯基-1-丙酮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
说明:
一、第一类、第二类所列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也纳入管制。
二、带有*标记的品种为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包括原料药及其单方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