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及《发展团员和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查考核,拟将龚智涵等30名同学列为2023年下半年团的发展对象(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11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学院团委。
联系电话:0931-5292716;邮箱:wlxytw@lzu.edu.cn
共青团太阳集团tcy8722委员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