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51号)和我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本科生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2019-2020学年学院奖学金参评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并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予以适当倾斜(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网上申请及学院评审阶段(10月14日-10月18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智慧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同时将书面申请提交民主评议小组;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进行审核,10月18日前提交学生处审核。同时将推荐学生申请材料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学院将于10月16日13:00在榆中校区25#222办公室统一填写申请表,请申请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到办公室填写。
(二)学校评审公示阶段(10月19日-10月28日)
学校网上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以综合测评为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校学〔2020〕18号)(见附件2)有关规定进行。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学院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以内,且为2019-2020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
(四)申请表和初审汇总表按照要求完整填写、按时报送,未按要求报送的,酌情扣减下一学年国家类奖学金名额。
(五)参评学生在提交申请材料的同时,须同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未提交者不予审批(事迹材料撰写规范见附件8)。
四、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
1.《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按照填写规范认真填写,填写规范见附件4)。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5,一式一份,参照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认真填写)。
(二)电子材料
1.《兰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2.《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3.推荐学生个人事迹材料。
(三)报送地址
纸质材料报送至榆中校区行政楼25#233,电子材料发送至tiangh@lzu.edu.cn。
附件:1.物理学科与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兰州大学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
3.《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4.《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
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
7.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
8.推荐获奖学生个人事迹材料撰写规范
太阳集团tcy8722学工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