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07年度研究生宝钢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03 作者:null    编辑:    来源:太阳集团tcy8722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0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研究生宝钢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公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立志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2.2005级、2006级研究生,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研究生。

3.牢固掌握理论知识,学风良好,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并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二、 名额分配

全校共评选3名研究生,各学院可推荐1名博士生或硕士生参加评选。

三、 评审程序和要求

1.各学院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07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推荐参评人选,将推荐人员的材料及相关复印件于7月13日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2.各学院务必按时报送推荐材料,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研 究 生 院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