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校积极为有关研究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如需申请贷款,请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开学报到时集中办理有关手续(公费和在职研究生银行不予办理):
? 填写完整并加盖学院公章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贴照片,一式2份)
? 本人对家庭经济状况说明
? 本人学生证(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如无身份证件复印件,可提供户口复印件)
? 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兰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
证明公章:农村: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教育局;
城市: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局、县教育局。
? 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配偶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职业情况、联系电话、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配偶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并出具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保证书》。
注:学生家长无身份证件的可出具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必须包含户口本的太阳集团tcy8722)。若学生家长不会写字,可以手印代替签字。配偶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 本人书写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 本科就读学校学生贷款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期间未办理过贷款的证明
备注: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兰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保证书》等表格可在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研工部栏目研工下载区下载http://ge.lzu.edu.cn/articlelist/article_10_adddate_desc_1.htm
2、了解更多信息,可与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请登陆http://ge.lzu.edu.cn/articleview/2006-1-4/article_view_82.htm
兰州大学研究生院
200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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